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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4-11-05

  1.建立健全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的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构建教师教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提供保障。

  2.负责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规划、制度建设、活动组织等工作;为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经验交流搭建信息渠道与共享平台。

  3.负责实施本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培训工作,包括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师专项能力培训,构建系统科学的培训体系,帮助教师不断掌握教育教学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教学水平。

  4.开展新教师导师制工作,发挥传帮带的作用,鼓励并引导教师根据学校战略和自身特点,主动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路径,实现个人发展与学校发展的相互促进。

  5.面向全体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服务,为各类教师在不同职业阶段以及不同业务领域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重点是为新进教师和中青年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满足学校特色化人才培养和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需要。

  6.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讨交流。定期开展专题研讨、组织开展教学学术论坛、教学工作坊、教学示范课、教学沙龙、经验交流等活动,创设交流平台,集成校内外优质教学资源,形成共享机制,推广优秀教师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体教师教学能力的不断提升。

  7.负责支持和指导各学院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团队建设,组织开展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组织开展各类教师教学竞赛,开展教学竞赛培训与辅导,服务教师以赛促教、以赛促研、以赛促改。

  8.开展教师教学发展研究与改革。针对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结合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专业特点开展专项研究,进一步为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基础,为学校教师发展活动的总体规划和设计提供理论支持。

  9.推进与区内外其他高校教师发展中心的联系合作,促进学校与区内外各类学校的合作和交流。

  10.完成主管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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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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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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