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期末考试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持续提升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安排,现决定对各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开展专项检查与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评估目的
(一)检查试卷命题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检查试卷评阅的公正性、准确性和严谨性。
(三)检查成绩评定的客观性及分析反馈的有效性。
(四)发现期末试卷及成绩评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教学单位持续改进,提升教学评价质量。
二、督查评估范围与方式
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各专业、各课程的期末试卷。
本次评估以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学院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本中心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从各学院的每个专业至少抽取2门必修课进行检查评估。
三、督查评估标准与内容
督查评估依据《银川科技学院试卷评估方案》进行,对命题质量、试卷评阅、试卷分析、考核方式、试卷归档等方面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四、督查评估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各学院组织教研室、课程组对试卷进行全面自查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督导抽查阶段(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18日)校教学质量督导中心将组织督导人员,按要求随机抽查试卷,进行集中检查。
反馈整改阶段(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学校将督查评估结果反馈给各学院、教研室,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五、督查评估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分管教学领导牵头组织,确保自查全覆盖、无遗漏。
(二)积极配合督导检查,提前备齐相关材料,安排专人对接。
(三)对于在督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确保今后的试卷命题、评阅及成绩评定工作更加规范。
(四)督查评估结果将作为各学院专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督查评估人员分工
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人:宋海涛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安启刚
艺术学院、传媒学院联系人:李秀芝
教育学院、人文学院联系人:马拥军
联系方式:0951-5181005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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