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环节,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本学期期末试卷进行督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评估目的
(一)确保试卷命题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检查试卷评阅的公正性、准确性和严谨性。
(三)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为教学改进提供依据。
二、督查评估范围与方式
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各专业、各课程的期末试卷。本次督查以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学院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本中心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从各学院的每个专业至少抽取2门必修课进行检查评估。
三、督查评估标准与内容
督查依据《银川科技学院试卷评估方案》进行,对命题质量、试卷评阅、试卷分析、考核方式、试卷归档等方面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四、督查评估时间安排
(一)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8日:教师自查阶段,各位教师对自己所承担课程的期末试卷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学校组织督查评估小组进行集中检查。
(三)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反馈整改阶段,学校将督查结果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各学院专业、教师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五、督查评估要求
(一)各教研室、各位教师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评估工作,认真自查,积极配合学校的检查。
(二)对于在督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今后的试卷命题和评阅工作更加规范。
(三)督查评估结果将作为各学院专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中心督查联系方式
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联系人:宋海涛;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人:安启刚;
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和传媒学院联系人:马拥军;
教育和人文学院联系人:李秀芝。
联系方式:0951-5181005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
2024年9月26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版权所有:银川科技学院 宁ICP备0900048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502000132号